时间 | 需办理事宜 | 负责人 (单位) |
5月10日以前 | 由外校调剂到我校并已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向第一志愿报考的院校提出调剂申请(具体要求与程序以对方院校要求为准) | 调剂考生 |
5月15日以前 | 我办向调剂考生一志愿院校发送调函调取考生入学考试试卷等档案材料 | 研招办 |
应届考生在附件中下载“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由就读学校院系党总支填写并盖章(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参加过法轮功),并寄送我办。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310018;收件人: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 应届考生 (包括推免生) | |
5月15日 | 我办向浙江省考试院上报待录取名单 | 研招办 |
6月10日 | 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正式录取名单 | 研招办 |
6月15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研招办 |
我办向应届考生院校发送调档函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向往届生所在单位发送调档函调取考生人事档案 | 研招办 |
附件1:
一志愿录取名单.xls
附件2:
调剂录取名单.xls
附件3:
考生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