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
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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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确保机电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专家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各系组织,并指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至少3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并设1名秘书。
3.时间安排
4.复试资格的审查
1)统考生:复试时需检查考生的复试通知、准考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复印件无效)。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05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3年9月以前大学毕业参加工作)。
5.复试方式、内容、组织和成绩评定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课笔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各系协助。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20分)、口语水平(30分)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口语水平测试由各系组织;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录取
按照有关分数线,确定考生是否录取,详细规定参照学校的有关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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