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4-15 16:32 来源:南理工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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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一、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教育承担着既为博士生教育输送合格生源,又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任务。硕士生的培养应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面向确定培养目标、培养类型和培养模式。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身心健康;了解本学科的进展、动向和发展前沿;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应遵循以下指导思想和原则:
1、应从质量第一的观念出发,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2、应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出相应不同的要求,不断探索新的培养模式,努力形成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机制;
3、应强调加强基础,同时能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注重各学科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叉,使得培养出的人才能适应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4、在培养各环节中应突出对硕士研究生创新思想、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探索精神的培养;
5、硕士生培养应以一级学科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学科按一级学科培养。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研究方向
学科研究方向应有稳定的研究范围(若干重要的研究领域)和形成发展过程,应能体现出各学科的整体学术优势和培养特色。
学科研究方向的确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应体现学科的前沿性、先进性,反映本学科内涵;
2、应有突出的学科特点,能体现宽口径培养人才的要求;
3、应具备人才培养所需的必备条件,包括师资队伍、科研基础和成果、教学条件、实验设备等,能开设本方向的主干和相关课程。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严肃、认真,各学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从宽口径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置,使得研究方向设置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方式可以是导师个人负责独立指导,也可以是指导小组集体指导;指导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同时应充分借助于有关教师的业务专长,发挥指导集体的作用;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出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注意挖掘研究生的潜能,注重研究生的个性发展。
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要贯彻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原则,无论是课程学习还是课题研究,在强调基础理论的同时,也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扩大其知识面和对新兴学科的了解,使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要求:
(1)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硕士研究生层次的特点,综合考虑与本科及博士课程的联系,使硕士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
(2)课程体系要具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注意综合性、系统性和学科交叉性;
(3)课程设置应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思维能力、开阔思路,使学生在汲取知识的同时得到能力的培养。
2、课程分类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两种,其中学位课分A、B、C三类,非学位课为D类。具体分类为:
A类:全校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理论课(3学分)、第一外国语(2+2学分),其中2学分为英语选修课;
B类:一级学科基础理论课,由数学类、力学类、理化类等课程组成,学生应选择不少于3门课程,其中理工、管理、经济类学科数学类课程不少于2门;
C类:专业基础课和公共基础实验课,以一级学科为基础,兼顾二级学科;专业基础课学生选择门数不小于2门;公共基础实验课程或者专业实践课理工科类必修1门(1学分),其它学科门类硕士生应参加本学科的专业实践(计1学分);
D类:专业非学位课及其它选修课。
(1)基础理论课
各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应反映本学科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包括数学类、力学类、理化类课程等;要适当增加一些方法学和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综合能力的新课程,课程其内容应具有新理论、新技术、新研究方法。
(2)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的内容应包括比大学本科专业基础更高、更深水平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过于陈旧、落后的课程应予以淘汰(必须保留的部分可并入其它课程),在安排专业基础课时,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为基础,合理拓宽专业口径,加强本专业范围内研究方向的共性,保证培养的规范化和统一质量标淮,形成整个专业的公共专业基础课,并保持有一定的稳定性;一定要避免在同一专业内不同研究方向,甚至同一研究方向不同导师设置一套完全不同课程的现象。
(3)专业课
专业课的内容要反映本学科的新发展、新动向,同时要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了解学科前沿,并掌握某些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而使他们有条件从事专门课题的研究。这些课程的内容要和研究方向相结合,应属本学科的专业知识。
课程教学应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方式,教师要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学术讨论、学术报告等活动。
3、学时、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每学分学时数为:
基础外语类课程32学时/学分,实践类课程32学时/学分,其它课程16学时/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是:
(1)理工科门类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0学分;
(2)其它学科门类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4学分;
(3)工商管理硕士(MBA)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42学分。
第二外国语可作为硕士研究生的选修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硕士生因课程学习或论文工作需要选修的本科课程可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从所属一级学科的课程中选择不少于6学分课程作为非学位课程列入培养计划。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从人文类、艺术、经济、管理四大类讲座中选择一类作为必选讲座,计1学分。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学业,最多不超过四年。
七、论文选题与开题
论文选题与开题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硕士生导师应在新生一入学就给学生布置任务,提前明确研究方向乃至论文题目,硕士生提前进入论文选题与开题的准备工作。选题至少在第二学期与课程学习并行开展,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后确定研究课题,写出选题文献综述,并充分利用暑假时间,最迟在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论文开题工作。文献综述通过对所查阅的文献的引用、分析,对前人研究工作进行总结,综合、全面地反映该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从而对自己选题的意义、可行性等进行阐述。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的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的有关规定》。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反映了学生知识掌握及应用的程度,其内容及形式可多样化,但都必须能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在硕士生进入论文期后,应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指导,对论文的质量进行检查,并督促论文的进展。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的有关规定》及《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来源: 南京理工大学调加强基础,同时能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注重各学科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叉,使得培养出的人才能适应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4、在培养各环节中应突出对硕士研究生创新思想、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探索精神的培养;
5、硕士生培养应以一级学科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学科按一级学科培养。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研究方向
学科研究方向应有稳定的研究范围(若干重要的研究领域)和形成发展过程,应能体现出各学科的整体学术优势和培养特色。
学科研究方向的确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应体现学科的前沿性、先进性,反映本学科内涵;
2、应有突出的学科特点,能体现宽口径培养人才的要求;
3、应具备人才培养所需的必备条件,包括师资队伍、科研基础和成果、教学条件、实验设备等,能开设本方向的主干和相关课程。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严肃、认真,各学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从宽口径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置,使得研究方向设置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方式可以是导师个人负责独立指导,也可以是指导小组集体指导;指导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同时应充分借助于有关教师的业务专长,发挥指导集体的作用;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出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注意挖掘研究生的潜能,注重研究生的个性发展。
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要贯彻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原则,无论是课程学习还是课题研究,在强调基础理论的同时,也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扩大其知识面和对新兴学科的了解,使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要求:
(1)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硕士研究生层次的特点,综合考虑与本科及博士课程的联系,使硕士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
(2)课程体系要具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注意综合性、系统性和学科交叉性;
(3)课程设置应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思维能力、开阔思路,使学生在汲取知识的同时得到能力的培养。
2、课程分类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两种,其中学位课分A、B、C三类,非学位课为D类。具体分类为:
A类:全校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理论课(3学分)、第一外国语(2+2学分),其中2学分为英语选修课;
B类:一级学科基础理论课,由数学类、力学类、理化类等课程组成,学生应选择不少于3门课程,其中理工、管理、经济类学科数学类课程不少于2门;
C类:专业基础课和公共基础实验课,以一级学科为基础,兼顾二级学科;专业基础课学生选择门数不小于2门;公共基础实验课程或者专业实践课理工科类必修1门(1学分),其它学科门类硕士生应参加本学科的专业实践(计1学分);
D类:专业非学位课及其它选修课。
(1)基础理论课
各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应反映本学科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包括数学类、力学类、理化类课程等;要适当增加一些方法学和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综合能力的新课程,课程其内容应具有新理论、新技术、新研究方法。
(2)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的内容应包括比大学本科专业基础更高、更深水平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过于陈旧、落后的课程应予以淘汰(必须保留的部分可并入其它课程),在安排专业基础课时,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为基础,合理拓宽专业口径,加强本专业范围内研究方向的共性,保证培养的规范化和统一质量标淮,形成整个专业的公共专业基础课,并保持有一定的稳定性;一定要避免在同一专业内不同研究方向,甚至同一研究方向不同导师设置一套完全不同课程的现象。
(3)专业课
专业课的内容要反映本学科的新发展、新动向,同时要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了解学科前沿,并掌握某些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而使他们有条件从事专门课题的研究。这些课程的内容要和研究方向相结合,应属本学科的专业知识。
课程教学应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方式,教师要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学术讨论、学术报告等活动。
3、学时、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每学分学时数为:
基础外语类课程32学时/学分,实践类课程32学时/学分,其它课程16学时/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是:
(1)理工科门类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0学分;
(2)其它学科门类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4学分;
(3)工商管理硕士(MBA)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42学分。
第二外国语可作为硕士研究生的选修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硕士生因课程学习或论文工作需要选修的本科课程可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从所属一级学科的课程中选择不少于6学分课程作为非学位课程列入培养计划。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从人文类、艺术、经济、管理四大类讲座中选择一类作为必选讲座,计1学分。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学业,最多不超过四年。
七、论文选题与开题
论文选题与开题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硕士生导师应在新生一入学就给学生布置任务,提前明确研究方向乃至论文题目,硕士生提前进入论文选题与开题的准备工作。选题至少在第二学期与课程学习并行开展,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后确定研究课题,写出选题文献综述,并充分利用暑假时间,最迟在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论文开题工作。文献综述通过对所查阅的文献的引用、分析,对前人研究工作进行总结,综合、全面地反映该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从而对自己选题的意义、可行性等进行阐述。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的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的有关规定》。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反映了学生知识掌握及应用的程度,其内容及形式可多样化,但都必须能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在硕士生进入论文期后,应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指导,对论文的质量进行检查,并督促论文的进展。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的有关规定》及《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