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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将每年资助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进入有关重点高校各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以科研为主的研修工作。 经研究决定,我院计划在2007-2008学年度接受若干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⒈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校在职教师。 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名称:
三、申请、接收办法: 首先,申请者向我院提交申请材料。访问学者申请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简称《申请表》)。可下载,也可函索。由所在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语)后,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寄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其次,导师签署接受意见。我院到申请材料后将及时与导师联系,请导师审查《申请表》上并签署接受意见;申请人也可以先与导师联系,由导师签署同意接受意见后再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最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导师签署接受意见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每学期末放假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 五、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为一年。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和结业: 访问学习进行一半时,研招办将会同指导教师对其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除了提交访问研修报告外,须提交至少两篇访问专业的学术论文。经导师和师培中心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作为今后晋升提级的参考和依据;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刘建炜老师,邮编:200438,联系电话:021-51253164,邮箱:t3164@126.com。 八、费用:8500元/人年; 住宿费:1000-15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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