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及综合能力,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导师组确定5月13日(星期日)进行复试。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5月13日上午8:3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17号楼103室)报到。报到时领取体检表(请自备1寸报名照片1张)。
现就复试和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2)复试时间:5月13日上午9:00;
3)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40号楼2楼国际法研究中心;
4)复试时可携带本人科研成果和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5)本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内容包含外语、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
2、体检注意事项:
1) 体检时间:5月14日上午10:30;
2)体检单位:上海长宁区体检站(同仁医院门诊4楼健康保健中心)
3)地址:愚园路738号(近江苏路);
3、复试人员名单:(19名)
沈强、张薇、郑志军、李小霞、林惠玲、谭彪、潘晓宁
黄志瑾、申黎、张磊、邱一川、李俊义、刘丹、吕鸣
吴琼、高田甜、韩缨、蒋奋、吕炳斌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招生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