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下列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1.法学、2.经济法、3.国际法、4.国际经济法、5.劳动改造法、6.商法、7.公证、8.法律事务、9.行政法、10.律师、11.涉外经济与法律、12.知识产权法、13.刑事法。